6.2.1 取样 取样件数为总件数的3%至5%,最少不得少于3件。500件以上者,以15件为基数,每增100件,增抽1件。 6.2.2 重量检验 样件取出后,称计毛重,而后将检出果实平摊在检验盘上,检测净果,求出净重。 6.2.3 等级检验 同6.1.2评等分级。 6.2.4 取化验样 同6.1.3取化验样。 6.2.5 质量检验幅度 a. 腐烂果:不得有; b. 次等次级果:重量、品质低于本等级的果实不超过5%; c. 隔等隔级果:不得有; d. 重伤果:不得有; e. 轻伤果:不超过3%。 7 检验与检测方法7.1 感官检验 果形、果梗、色泽、伤害等外观性状,果肉色泽和风味及质地均以感官检验为准。要求参与检验的人感官正常和具有相当的鉴评经验,参与品味的人数应不少于三人,其中至少一人为专业人员。 7.2 单果重量检测 7.2.1 主要设备 感量0.1g,载重1 000g 的托盘天平。 7.2.2 方法 将检测样果(至少20个),称出总重,计算平均单果重,并称量最大果重与最小果重。 7.3 可食部分检测 7.3.1 主要设备 同7.2.1主要设备 7.3.2 方法 取样(至少20个)将果梗剪去后,称量全果重,并将果实各部分分开,称量果皮、种子、心皮、萼筒等全部不可食部分的重量,按公式计算可食部分百分率: 
7.4 可溶性固形物的检测
7.4.1 主要仪器设备 阿贝折光仪或精度达1%的手持测糖仪。 7.4.2 样液制备 将检验样果洗净擦干,剥去果皮,切取果肉或以洁净干纱布包裹挤压出果汁。并过滤于烧杯中待用。此样液亦可供测定总酸用。 7.4.3 检测 折光仪或手持测糖仪在使用前须经校正。用皮头吸管吸取样液少许以折光仪或手持测糖仪仔细检测,至少检测三次。求平均值。并将折光度统一换算至20℃标准。 7.5 总酸量的检测 应用酸碱滴定中和法,酚酞作指示剂,照滴定所消耗的碱液毫升数计算总酸量。用苹果酸表示。 8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8.1 标志 8.1.1 基本要求 枇杷果实的包装外部都应有标志(含标签、卡片等)。标志内容应容易理解,文字应通俗精炼,图案应醒目清晰、易于识别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,标志必须耐久。 8.1.2 基本内容 枇杷标志的基本内容包括: a. 品种名称; b. 商标; c. 质量等级; d. 大小级别; e. 果实净重; f. 产地及生产者(法人)名称; g. 包装日期; h. 封装人员。 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内容适当增减,但a、c、d、e、f、g六项必须标出。 8.2 包装 8.2.1 内包装 8.2.1.1 容器要求 直接盛装枇杷果实的内包装容器,如保鲜袋、果盒、果箱、果篓、果筐等应质地坚实、清洁干燥、无毒性、无异味、无虫蛀、无腐蚀、无霉变等现象,内部无可能刺伤果实的毛刺等,并衬以洁净的软纸或发泡塑料等软质衬垫物类,箱盒类包装容器,应开有相当其表面积5%左右的通气孔。 8.2.1.2 净重 应积极推广应用保鲜袋及小盒等小包装,每件小包装容器内,果实净重以0.5~1.5kg为宜,并将盒袋放入外包装箱内。不分内外包装时,每件净重不得超过15kg。 8.2.1.3 标志 小包装外应印刷或贴有符合规定的标签,小篓包装及不分内外包装时,必须系挂卡片,并将同一内容的卡片一张装入容器内。 8.2.2 外包装 8.2.2.1 容器要求 枇杷果实的外包装一般采用木箱、瓦楞纸箱和钙塑箱。要求清洁,无异味,包装牢固,坚实耐用,并开有相当其表面积5%左右的通气孔。 8.2.2.2 净重 完成外包装后,每件外包装内果实净重不得超过15kg。 8.2.2.3 标志 外包装箱外必须印刷或贴有符合规定的标签。 8.2.3 包装容器的强度 外包装箱及不分内外包装时的包装容器,其机械强度要求负压200kg,12h无明显变形和下塌。 8.2.4 包装的其他要求 每一包装容器内只能装同一品种、同一等级、同一级别的果实,不得混淆不清,同一批货物各件包装的净重应完全一致。 8.3 运输 枇杷果实柔嫩多汁,皮薄易损,装卸中要求轻拿轻放,不得摔跌,运输中应尽量减少颠簸。运输车船要求遮篷,有条件的尽可能采用低温(10±3℃)运输。 8.4 贮存 枇杷鲜果不耐久贮,一般应及时销售或加工。若需中期贮存,应采用保鲜袋包装或经500ppm托布津等安全、有效的杀菌剂浸果处理后,置7±3℃冷库中贮存20日以内。 |